1925年,故宮博物院於北京正式成立。
1932年,由於政治及軍事局勢動盪,故宮決定將文物分批南遷。
1933年,開始分別將文物南遷,先後暫存上海、南京。
1935年,當時故宮古物館科長莊嚴奉令押運故宮文物精品赴英國倫敦展覽。
1936年,故宮在南京興建之南京分院竣工。
1937年,盧溝橋事變發生,為了故宮文物免於戰火,再將80箱精品運往武漢,轉長沙、貴陽、安順。莊嚴為當時的主要負責人。
1944年,日軍撲攻貴州,緊急將故宮文物從安順疏散遷運四川巴縣。
1946年,故宮文物遷往四川重慶。
1947年,隨同故宮在抗戰期間存放在四川峨嵋及樂山兩地的文物,一併遷回戰前之故宮博物院南京舊址。
1948年,國共齟齬轉劇,將文物分為三批,首批文物由莊嚴膺命乘軍艦由南京遷往臺灣。抵臺後先存放新竹楊梅。
1949年2月,第二及第三批文物運至臺灣,三批文物共計古物1389箱、文獻204箱。此時文物匯集於臺中市,貯放於臺中糖廠倉庫。
1949年7月,國立故宮中央博物圖書院館聯合管理處成立。
1950年,聯管處在臺中霧峰新建之庫房竣工,遷臺文物存放於山邊庫房及後方山洞中。
1957年,故宮中央博物院聯合管理處在霧峰新建之文物陳列室落成,從北京南遷之故宮文物終於正式對外開放。
1965年,在臺北士林之新故宮博物院落成,原故宮中央博物院聯合管理處撤銷,新館定名為國立故宮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