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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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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恐怕沒有人比安迪更懂「絕望」的滋味。他原本是事業有成的銀行家,卻因遭控殺妻而鋃鐺入獄,過著暗無天日的囚禁生活。而在這個一磚一瓦都令人窒息的地方,安迪卻意外找到了他最迫切需要的東西──希望……

十三歲的資優少年陶德,為了滿足好奇心,要脅住在隔壁的前納粹軍官為他「講故事」。當純潔無瑕的白遇到深濃如墨的黑,宛如一場致命的欲望角力。隨著老人喑啞的聲線,恐怖集中營的過往歷歷重現,陶德也無法自拔地逐漸陷入罪惡的深淵……

一起謀殺案新聞,讓高登瞬間憶起了十二歲那年的夏天。一具「不存在」的屍體、一段彷無止境的鐵軌,四名少年共同踏上尋找屍體的旅程,卻不知在前方等著他們的,竟是名為「成長」的黑暗序曲……

在觀念保守的年代,珊卓拉雖然身為備受歧視的未婚媽媽,還是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不料卻在分娩之際遭遇車禍,而早已身首異處的她,肺臟竟還努力地一呼一吸著……難道人的意志力,真的能夠超越死亡嗎?

史蒂芬.金用力透紙背的筆鋒,完美地演繹了人性的光明與陰暗,以及生命的脆弱與無常。《四季》展現了「故事之王」全盛顛峰的王者姿態,堪稱他寫作生涯最經典的代表作!
【作家、影評人】馬欣 專文導讀!【影評人】半瓶醋、【影評人】左撇子、【影評人】但唐謨、【推理作家】既晴、【作家】陳栢青、【城堡岩小鎮粉絲頁創立人】劉韋廷、【影評人】膝關節、【作家】鍾文音 必讀推薦!

希望泉湧的春天

沉淪墮落的夏日

告別純真的秋季

堅忍不拔的冬時

史蒂芬.金Stephen King

© credit St Francis College
1947年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自1973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後,到目前為止已寫了五十多部長篇小說和二百多篇短篇小說。他的筆法細膩,善於從大家再熟悉不過的日常生活事物中,帶給讀者如同身歷其境的恐怖感。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暢銷超過四億本,甚至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則是史蒂芬.金的小說」。 他的作品也是影視改編的熱門題材,其中《魔女嘉莉》是他一鳴驚人的出道作,並多次被改編拍成電影;《四季》中的三篇故事分別被改編成電影《刺激1995》、《站在我這邊》和《誰在跟我玩遊戲?》;《鬼店》、《牠》與《末日逼近》則被譽為他的三大代表作,也均被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影集。其他改編的電視影集還包括《穹頂之下》、《賓士先生》、《城堡岩》、《局外人》等等。 2003年,史蒂芬.金獲得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傑出貢獻獎」;2004年,他榮獲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2007年,他獲頒愛倫坡獎的「大師獎」;2008年,則以《魔島》和《日落之後》同時囊括「史鐸克獎」最佳長篇小說及短篇小說獎;2010年,他又以《暗夜無星》贏得「史鐸克獎」最佳小說選集和「英倫奇幻獎」最佳小說選集;2015年,他以《賓士先生》再次榮獲「愛倫坡獎」。這些獎項的肯定,也在在彰顯出他無可取代的大師地位。 目前史蒂芬.金與同為小說家的妻子定居於緬因州。
想要一探史蒂芬.金的成功秘訣,你必須把他和馬克.吐溫、愛倫.坡並列,再注入大量菲利普.羅斯和威爾.羅傑斯的大眾魅力。史蒂芬.金的小說觸探了埋藏在所有人心中的神話根源。
──洛杉磯時報

沒有躲在衣櫃裡狂笑的魔鬼,沒有在月光下遊蕩的吸血鬼,史蒂芬.金筆下的魔爪從樹叢伸向幸福美滿的日常生活……還有什麼比這更驚悚的?
──《柯夢波丹》雜誌

經典的史蒂芬.金,一流的敘事力……故事驚心動魄、氣氛懾人、布局巧妙……史蒂芬.金是一位不斷精進的敘事大師!
──書評家/約翰.巴克漢

令人讚歎的文字可讀性,筆下人物的形象呼之欲出,這讓史蒂芬.金成為爐火純青的說故事高手!
──休士頓紀事報

好吧,我們就承認了,史蒂芬.金確實有兩把刷子……這是一本了不起的小說!
──丹佛郵報

本書必買,你一定會喜歡……史蒂芬.金創造的人物靈活生動,你幾乎能觸摸得到他們。
──明尼亞波里星壇報

出奇制勝之作……史蒂芬.金不愧為恐怖大師!
──紐約時報

令人讀得入迷、難以自拔,又充滿樂趣!
──洛杉磯先鋒觀察報

四篇小說全都節奏明快,讀來酣暢淋漓……無比成功!
──《時人》雜誌

史蒂芬.金具有催眠般的魅力!
──紐約時報書評特刊

《四季》讓人不寒而慄!
──紐波特紐斯每日新聞報

令人著魔的說故事高手……帝王級的驚悚饗宴!
──聖地牙哥聯合論壇報

真好看……充滿驚奇、幽默和洞察力!
──威齊托福爾斯時報記錄新聞

《四季》成為讓人歡喜讚歎的好理由。
──華盛頓郵報書的世界

《四季》讓人看得屏氣凝神!
──費城詢問者報

太精采了!
──查爾斯頓晚報

希望泉湧的春 麗泰.海華絲與裘山的救贖

紅毛在裘山監獄已經關了超過四十年,你想得到和想不到的東西,他都有辦法幫你弄到手,除了自由。對紅毛來說,進監獄的人沒有一個是無辜的,除了安迪‧杜法蘭…… 那是非常轟動的一個案子,是那種具備所有要素的煽情案件。一個交遊廣闊的美女(死了),一個當地的運動好手(也死了),以及被告席上的傑出年輕實業家。這些,再加上報紙暗指的各種醜聞,檢察單位認為這案子非常簡單明瞭,而審理之所以拖了那麼長一段時間,完全是因為負責本案的地方檢察官計畫去參選眾議員,他希望普羅大眾能多看看他那張臉。他開庭時有如一場華麗的法律馬戲表演,儘管氣溫在零度以下,還是有不少人在清晨四點跑去排隊,等著入席旁聽。 安迪不曾抗辯的檢察官的起訴犯罪事實如下:他有一個妻子,琳達.柯林斯.杜法蘭;一九四七年她表示想到法爾茅斯山鄉村俱樂部去學高爾夫球;她確實上了四個月的高爾夫球課;她的指導教練是法爾茅斯山高爾夫球專家葛倫.昆汀;一九四七年八月底,安迪得知妻子和昆汀暗通款曲;一九四七年九月十日,安迪和琳達.杜法蘭發生激烈爭吵,兩人爭論的起因是她的不忠。 他作證說,琳達坦承她很高興他發現了。「偷偷摸摸,」她說,「真的很痛苦。」她告訴安迪,她打算到雷諾去申請快速離婚。安迪對她說,到雷諾免談,在地獄見面倒是可以。接著她離家,到昆汀位在高爾夫球場附近的出租小別墅去和他一起過夜。次日早晨,清潔婦發現兩人陳屍床上,分別身中四槍。 最後這個事實對安迪尤其不利。在開場陳述和結辯時,那位懷有政治抱負的檢察官都針對這點作了盡情發揮。「安迪.杜法蘭,」他說,「並不是一個試圖向出軌妻子進行熱血報復的屈辱丈夫。」「如果是這樣,」檢察官說,「就算不能被寬恕,也該得到諒解,但他的做法是一種更加冷酷的報復類型。」「想想看!」檢察官的聲音在法庭中迴盪,「四槍加四槍!不是六槍,而是八槍!他一直射擊到彈匣空了……然後停下來填裝子彈,然後再對著兩人繼續開槍!他四槍,她四槍。」波特蘭《太陽報》發出怒吼,波士頓《紀事報》則封他為「無差別殺手」。 路易斯頓市懷斯當舖的一名職員作證說,就在雙人謀殺案發生前兩天,他賣了一把六發子彈容量的點三八特種軍警型手槍給安迪.杜法蘭。一名鄉村俱樂部的酒保作證說,九月十日晚上七點左右安迪進來,在二十分鐘內灌下三杯純威士忌,而當他從酒吧凳子上站起來時,他告訴酒保,他準備前往葛倫.昆汀的房子,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看報紙就知道了。另一名距離昆汀別墅大約一哩距離的漢迪-皮克商店的店員在法庭上說,安迪在同一天晚上八點四十五分左右來到店裡,他買了香菸、三夸脫啤酒和一些擦碗巾。郡法醫作證說,昆汀和杜法蘭女士的遇害時間是在九月十日晚上十一點到十一日凌晨兩點之間。司法部長辦公室負責這案子的警探作證,距離小別墅不到七十碼的地方有個路邊休息區,九月十一日下午,警方從這塊區域得到三件物證:第一件,兩只空的一夸特裝納拉甘塞特啤酒瓶(上面有被告指紋);第二件,十二個菸蒂(全都是Kool薄荷菸,被告喜好的品牌);第三件,一組車輪胎紋(和被告那輛一九四七年普利茅斯車的胎紋和磨耗情況完全相符)的翻印石膏模。 昆汀的小別墅客廳沙發上攤著四條擦碗巾,上頭有好幾個被子彈貫穿的破孔,以及火藥灼痕。警探推測(受到安迪律師的激烈抗議),兇手用布巾裹住行兇手槍的槍口,來降低槍擊的聲響。 安迪.杜法蘭站上被告席為自己辯護,氣定神閒、不帶感情地描述事情經過。他說他早在七月底就開始聽聞關於他妻子和葛倫.昆汀之間那些令人傷心的流言。到了八月底,他實在太難受了,於是著手調查了一下,並在一個琳達原定在高爾夫球課結束後到波特蘭去購物的晚上,跟蹤她和昆汀來到昆汀那棟租來的兩層樓別墅(無可避免地被報紙稱為「愛巢」)。他把車停在路邊休息區,而三小時後,昆汀開車送她回鄉村俱樂部去取她的車。 「你是否要告訴庭上,當時你開著你那輛全新的普利茅斯轎車跟蹤你的妻子?」交叉詢問時,檢察官問他。 「那晚我和一位朋友交換車子。」安迪說。在陪審團眼中,這種冷靜招認自己是如何用盡心計去刺探的態度,對他毫無幫助。 把朋友的車子歸還、拿回自己的車子後,他回到家中。琳達正在床上看書,他問她波特蘭之行如何?她回答說十分有趣,不過她沒發現中意的東西,因此什麼都沒買。「就在這時,我打定了主意。」安迪告訴屏氣凝神的聽眾,說話口吻依然那麼冷靜、淡漠,就像他在整個出庭作證期間的表現一樣。 「從當時一直到你妻子被殺害那晚之間的十七天當中,你的心境如何?」安迪的律師問他。 「我非常痛苦。」安迪冷漠而平靜地說。他敘述著他曾經考慮自殺,甚至在九月八日那天到路易斯頓去買了一把槍,口氣像在背誦一張購物清單。 接著他的律師請他告訴陪審團,案發當晚,他在妻子出門去和葛倫.昆汀會面之後做了些什麼。安迪如實說出……而他給人的印象糟透了。 我認識他將近三十年,我可以告訴你,我這輩子沒見過比他更沉著冷靜的人。做了好事他不會大聲嚷嚷,做了壞事他則是絕口不提。要是他曾經有過心靈的暗夜──如同詩人聖十字若望和其他作家的形容──你也絕不會發現。他是那種一旦決定自殺,就會不留隻字片語地去做,但是會先把所有身後事都安排妥當之後才去執行的人。如果當時他在證人席上落淚,或者聲音哽咽、態度變得猶豫,甚至開始對著那位有意進軍國會的檢察官大吼,我不相信他會像最後結果那樣被判處無期徒刑。就算被判刑,也應該會在一九五四年得到假釋。問題是,他像錄音機那樣敘述他的案情,彷彿在對陪審團說:事情就這樣了,要不要採信隨便你們。結果他們沒有採信。 他說當晚他喝醉了,從八月二十四日以後他就經常酒不離手,而且他的酒量一向不好。當然,光是這點就讓陪審團無法接受,因為他們實在很難想像,這位穿著端正的三件式雙排釦羊毛套裝的冷靜自持的年輕人,會為了妻子和一個小鎮高爾夫球手之間的齷齪小緋聞把自己灌得爛醉。但我相信,因為我看過這六男六女不曾見過的安迪。 在我認識安迪的這整段期間,他一年只喝四次酒。每年他生日前大約一週,接著在聖誕節前兩週左右,他會在放風場和我碰面。每次他都會託我替他弄一瓶傑克丹尼爾威士忌。他買酒的錢和這裡大部分犯人用來買東西的錢是同樣的來源──奴隸工資,再加上一點他自己的錢。一九六五年以前,你在獄中的勞動所得是每小時一角,到了一九六五年,他們把它一口氣提高到兩角五分。我偷運酒的佣金是一成,當你把它加入購買像黑標傑克這類高級威士忌的額外花費,你就會知道安迪.杜法蘭每年四次的飲酒,是用他在監獄洗衣房中多少個鐘點的血汗換來的。 九月二十日他生日那天早上,他會大喝一杯,到了晚上熄燈後再喝一杯。第二天他會把剩下的酒還給我,讓我和其他人分著喝。至於另一瓶酒,他會在聖誕節晚上為自己倒一杯來喝,然後在新年除夕再喝一杯,剩下的同樣交給我,並且交代要我傳給別人。一年四杯──這就是一個曾經被酒瓶刺傷,而且傷到見血的男人的習性。 他告訴陪審團,十日晚上他醉得太厲害,只能斷斷續續記得一些片段。那天下午,在去找琳達理論之前,據他說「我多喝了一杯壯膽」。 他還記得,她離開去和昆汀會面之後,他決定去找他們當面問清楚。前往昆汀小別墅的途中,他晃進鄉村俱樂部,又匆匆喝了幾杯。他說他不記得曾經告訴酒保,「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看報紙就知道了」,或者曾經對他說過任何話。他記得到漢迪-皮克商店買了啤酒,可是不記得買了擦碗巾。「我要擦碗巾做什麼?」他問。有家報紙報導,這句話讓陪審團中的三位女士打了冷顫。 後來,很久以後,他針對那個作證說他買了擦碗巾的員工作了些推測,我認為他的話很值得注意。「假設,他們在查訪目擊證人的過程中,」某天在放風場,安迪說:「他們遇上這個當晚賣啤酒給我的傢伙。這時距離事發已經三天,這案子的許多事證已被各大報紙廣為報導。也許他們以眾欺寡,五、六個警察,加上司法部長辦公室派來的那傢伙,再加上檢察官助理。記憶是很主觀的東西,紅毛,他們可以先試探地問『他有沒有可能買了四、五條擦碗巾?』然後步步進逼。如果一群人要你想起某件事,它的說服力可是非常強大的。」 我同意很有可能。 「可是,還有一個更強大的。」安迪繼續用一種沉思的神情說:「我想他起碼說服了自己。可以吸引鎂光燈,被記者追著問東問西,照片上了報紙……當然,重頭戲是他在法庭上的表現。我的意思不是說他蓄意捏造情節,或者作偽證,我認為他很可能通過測謊,或者用他母親的名字發誓說我買了那些擦碗巾。可是……記憶這東西實在是太主觀了。 「我只知道,雖然連我的律師都認為我說的起碼有一半是謊言,他也從沒採信過擦碗巾的事。光想就覺得荒誕到了極點!當時我喝得爛醉,醉得根本不可能想到要把槍聲滅音。如果是我做的,我會直接開轟。」 他把車開到路邊休息區,停了車。他喝了啤酒,抽了幾根菸。他看著昆汀房子樓下的燈光暗下,接著他看著樓上亮起一盞燈……過了十五分鐘,那盞燈也熄了。他說他可以猜到接下來的情節。 「杜法蘭先生,接著你是不是走向葛倫.昆汀的房子,把那兩人殺了?」律師怒喝。 「不,我沒有。」安迪回答。他說,到了午夜他就清醒了,同時開始有宿醉頭痛的感覺,所以他決定回家去好好睡一覺,第二天用比較成熟的態度去面對這整件事。「這時,我一路開車回家,開始想,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乾脆讓她到雷諾去辦快速離婚。」 「謝謝你,杜法蘭先生。」 檢察官起身。 「你用最快速的方式把她『離』了,是嗎?你用一把裹著擦碗巾的點三八左輪手槍把她『離』了,是嗎?」 「不,先生,我沒有。」安迪輕聲說。 「接著你殺了她的情夫。」 「不對,先生。」 「你是說你先對昆汀開槍?」 「我是說我沒有射殺他們兩個。我喝了兩夸脫啤酒,抽了警方在路邊休息區發現的那麼多的香菸,然後我開車回家,上床睡覺。」 「之前你對陪審團說,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這段期間,你經常想要自殺?」 「是的,先生。」 「意念強烈到去買了一把左輪手槍?」 「是的。」 「如果我說你看來不像會自殺的類型,杜法蘭先生,會不會讓你太困擾?」 「不會的,」安迪說:「但是在我看來,你也不像是感覺特別敏銳的人,而且我非常懷疑,如果我真的想自殺,我會跑去跟你商量。」 這話引來庭內一陣竊笑,但並沒有讓他在陪審團心中得分。 「九月十日那晚,你有沒有把你的點三八左輪手槍帶在身上?」 「沒有。我作證時說過了。」 「噢,是啊!」檢察官嘲諷地一笑,「你把槍丟進河裡了,是嗎?皇家河,在九月九日那天下午。」 「是的,先生。」 「案發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方便,不是嗎?」 「無所謂方不方便,這只是實話。」 「你聽過明奇中尉的證詞吧?」明奇中尉的小組在龐德路橋附近的河道,也就是安迪作證他丟棄槍枝的地方打撈搜索,但警方沒找到槍。 「是的,先生。你也知道我聽過。」 「那麼你應該聽見他告訴庭上,他們打撈了三天,卻沒找到槍。這也相當方便,不是嗎?」 「撇開方便性不談,事實是他們沒找到槍。」安迪冷靜地答道:「但是我想向你和陪審團指出,龐德路橋距離皇家河流入雅茅斯灣的地方非常近,水流十分湍急,那把槍很可能被沖入海灣了。」 「所以我們無法把警方從你妻子和葛倫.昆汀先生染血的遺體上所採集到的子彈膛線,拿來和你那把槍的槍管膛線進行比對。是這樣的,對吧?杜法蘭。」 「對的,先生。」 「這也相當方便,不是嗎?」 根據報紙所刊載,這話讓安迪表現出微妙的情緒性反應,那是他在整整六週的審判期間難得展露出來的。一抹淡淡的苦笑掠過他的臉。 「既然我在本案中是無辜的,而且既然我說的關於我在案發前一天把槍丟進河裡也是事實,那麼對我來說,始終沒找到槍絕對是不方便的。」 檢察官連著攻擊他兩天,他又把漢迪-皮克商店員工關於擦碗巾的證詞唸給安迪聽。安迪重申他不記得買了那些東西,但承認他也不記得他沒有買。 安迪和琳達.杜法蘭曾在一九四七年初簽了一份共同保險合約,此事是否屬實?是的,這是事實。一旦獲判無罪,安迪依約將可獲利五萬元,此事是否屬實?是的。他是否確實懷著行兇的意圖去到葛倫.昆汀的房子,而且也確實犯下了兩樁謀殺案?不,這並非事實。那麼,既然沒有盜竊的跡象,他認為發生了什麼事? 「這我無從知曉,先生。」安迪輕聲說。 在一個下雪的週三下午一點,案子交由陪審團討論。三點半,十二名男女陪審員回到法庭上。法警說他們原該早點進場的,會延遲是因為他們去了班特利餐館,用郡預算費用享受了一頓美味的雞肉晚餐。他們認為他有罪,而且各位,要是緬因州有死刑,他肯定會在春天的番紅花從雪地探出頭來之前被處死。 檢察官問安迪他認為發生了什麼事?他避而不答,但其實他內心自有想法,而我也終於在一九五五年某個深夜探出他的口風。我們花了七年時間從點頭之交進展為還算親近的朋友,但是直到一九六○年左右,我才真正感覺和安迪成了密友,而且我相信我是唯一真正能親近他的人。同樣身為長期徒刑犯,我們從頭到尾都住在同一個囚區,只是我和他隔了半條走廊。 「我怎麼認為?」他大笑,然而聲音不帶一絲詼諧。「我認為那天晚上特別倒楣,我認為一定是剛好有個陌生人經過。也許是我回家以後有人在路上爆胎,也許是竊賊,也許是變態狂。他殺了他們,就這樣,而坐牢的卻是我。」 殺妻案真的是安迪做的嗎?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他,又該如何找到生命的救贖?〈希望泉湧的春〉被改編成膾炙人口的電影《刺激1995》,而「故事之王」史蒂芬.金又為其他的季節述說了什麼動人的故事?千萬不能錯過此生必讀的經典之作《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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